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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家企业被授予“版权示范单位”称号-热点

来源: 东方资讯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黄鸿)4月25日,四川省版权宣传周暨版权示范交流活动在绵阳市举行,我市4家企业被评为版权示范单位。其中,自贡市龙腾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自贡灯贸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汇龙堂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自贡腾达彩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被四川省版权局授予“四川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据了解,“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是目前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主要授予在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和经营市场。近年来,我市版权作品登记数量逐年增多,累计版权作品登记数量近3万件,标志着我市版权保护工作在创新版权服务手段、加强版权宣传引导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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