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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时履行4000万元还款义务,李亚鹏被申请强制执行
4月27日,记者从企查查APP上了解到,近日,李亚鹏及哥哥李亚炜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000万元,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朝阳法院。
据了解,该执行案件涉及一起合同纠纷。关联案件详情显示,2012年1月,泰和友联公司出资6000万元对李亚鹏兄弟二人公司(雪山公司)进行注资,并约定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另项目开发周期为3年,周期届满后由泰和友联公司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该纠纷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最终,法院判令李亚鹏兄弟二人所在公司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2021年8月,李亚鹏因该合同纠纷案件被冻结股权7279.35万元。
后李亚鹏及其哥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于2023年4月13日,被北京朝阳法院执行局立案。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