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决定自8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头盔 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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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强化路面管控, 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自8月10日起,海南警方将在全省实行每日常态化整治,周末开展集中行动,做到“三必查”,即上下班高峰必查、周末必查、3日以上重要节假日必查。整治的重点路段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通行的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主要路段、交叉口;城郊结合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路段等。通过此次行动力争让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75%以上,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外卖行业、快递、代驾行业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95%以上。全省涉及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NO.2
注重宣传引导 ,营造交通安全氛围
整治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示违法驾乘人员、典型事故及其危害;强化正确佩戴合格头盔保护生命安全的正面案例以及负面案例,推动普及合格头盔,运用发生在辖区内的案例制作视频、音频等宣传素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提升教育效果;联合快递、外卖、代驾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推动相关企业率先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升级配备符合国标的头盔,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快递、外卖、代驾等重点行业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NO.3
拓宽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线索举报平台,开发违法举报小程序,指定专人管理举报平台并收集、整理、核查证据线索,积极鼓励和正确引导社会群众对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录像举报,发动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率先带头,利用工作之外闲暇时间积极参与“随手拍”举报。发动社区、乡镇、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派出所等管理力量积极参与。对经核查违法行为属实的热心举报群众,严格保护其个人隐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安机关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热情。
NO.4
紧盯突出风险,强化打击管控力度
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梳理本市县近5年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地域特点、人群特点和时间特点等,掌握本地头盔佩戴率低和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多的重点道路及时段,针对重点区域、时段和人群开展勤务部署,强化精准打击管控力度,加大未佩戴头盔违法的查处,用好教育(学习)、警告、罚款等措施,形成路面严管态势。充分运用大数据建模技术,对重点区域及时段开展常态化视频巡查,对辖区两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
NO.5
加强源头管理,拧紧交通安全阀
各地公安机关将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安全头盔产品质量抽检,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相关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法律责任,依法从严查处违法企业和违法人员。
商报全媒体椰网/海拔新闻APP记者 陈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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